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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阳发布鼓励乡镇建污水处理厂的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08-9-12 9:33:10
溧阳市日前发布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凡乡镇建设1000吨/日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市财政将给予100万元奖励补贴,每增加500吨/日处理能力,增加补贴30万元。
此外,溧阳市将对各乡镇按污水主管网建设造价的20%予以补贴,并减免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所有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同时规定,污水处理厂委托乡镇自来水公司或直接向排污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暂不征收增值税;对于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该市还将建立运行补贴机制,当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时,各乡镇将予以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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