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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9 数据编号: 558304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浦发改(2023)基字2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源90%国债、10%地方补助,招标人为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浦城县;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浦城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程3个、排危除险项目2个,分别位于莲塘镇、盘亭乡、管厝乡等3个乡镇。;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主要建设内容:
1、挡土墙;2、锚杆框架;3、削坡减载;4、截排水系统;5、坡面绿化固土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107914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2.7.质量要求:符合《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不低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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