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项目低压柜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
招标项目
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项目低压柜设备 采购(
AGGYJTHGZHD240430125246)
招标人为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分公司井下工艺建设指挥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
大孤山分公司采坑生态修复项目低压柜设备 采购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不转本项目
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
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3.3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投标产品MNS型低压柜2021年~2023年内销售业绩1份。(合同及对应的发票)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间交货的生产能力。
其他要求:3.1 供货方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3.2 企业类型:要求具备低压柜设计、制造、生产的企业,能进行试验验证并分别取得试验报告。
3.3 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
3.4 企业规模: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0万元(实缴,提供实缴证明)。
3.5 生产能力要求:能够满足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间交货的生产能力。
3.6 质量管理认证要求:无要求。
3.7 其它管理认证要求:无要求。
3.8 业绩要求:供货方提供低压柜(MNS)销售业绩证明。
3.9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 供应商准入:资格后审。在评标后,对入围的潜在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投标资料原件审查,合格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3.11 上传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12 其它要求:
3.12.1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2 提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实缴证明。
3.12.3 提供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MNS型低压柜型式试验报告。
3.12.4 提供投标产品MNS型低压柜2021年~2023年内销售业绩1份。(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3.12.5 本次招标提供的资质资料需是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复印件无效 )。
3.12.6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要及时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
4.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4.1 满足国标及技术要求。
4.2 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要求(见附件)。
4.3 其它要求:供应商负责招标设备的现场安装指导和质量检查。
5. 验收方式要求:
5.1 产品按技术协议在使用单位现场验收。
5.2 其它要求:满足技术协议中验收标准的要求,具备产品合格证。投标方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6. 投标须知:
6.1 投标必须投满标,报价明细要达到该标包明细的100%,否则视为废标。
6.2 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6.3 经核实,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