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30 数据编号: 559711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公告





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202g240425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梅发改工信科技字【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9%为地方政府配套,71%为申请政府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能力5000m3/d,包括预处理、生化段、深度处理段、排污口及配套建构筑物,及厂区内配套给排水管道、厂区内配电工程、控制系统,宿舍楼和仓库等配套管理设施,以及配套取暖设施等。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建构筑物及设备按5000m3/d处理规模设计施工;宿舍楼及管理用房等配套管理设施1500平方米设计施工,仓库600平方米设计施工建设。
2.4计划工期:36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15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等工程全过程责任。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其中设计费:55.97万元,建安工程费: 2944.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3.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01月至03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