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街道永乐西区(10-49#、51-59#楼)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石景山区鲁谷街道永乐西区(10-49#、51-59#楼)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石景山区鲁谷街道永乐西区(10-49#、51-59#楼)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京老旧办发【2022】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鲁谷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75%+央产12%+社投13%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鲁谷街道永乐西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为25.15万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8457.374388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50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石景山区鲁谷街道永乐西区(10-49#、51-59#楼)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多层楼房综合节能改造(17#、18#、28#、38#-40#、47#-49#、51#、52#、55#-57#)、楼内上下水改造(10#-16#、19#-27#、29#-37#、41#-46#、53#、54#、58#1-3单元)、通信架空线入地、路灯架空线入地、环境整治提升等图纸范围内全部监理工程。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已竣工的监理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