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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6-7 数据编号: 383121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广州番禺区前锋中部流域第二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公告


番禺区前锋中部流域第二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番禺区前锋中部流域第二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30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7日 21时0分~2023年6月28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216.205395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1.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3年 5 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
(1)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3年 5 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8日 10时0分 - 2023年6月28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5开标室(番禺交易部3F)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7日 21时0分 - 2023年6月28日 10时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28日 9时45分 - 2023年6月28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5开标室(番禺交易部3F)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代理
联系人:肖工 联系方式:020-37754152 代理联系方式:020-382936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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