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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5 数据编号: 548774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巴南金竹污水处理项目(厂区)施工(第二次)


巴南金竹污水处理项目(厂区)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南金竹污水处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资环〔20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巴南金竹污水处理项目(厂区)施工(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a/o生物脱氮除磷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0.286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巴南金竹污水处理项目(厂区)施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编制说明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环境绿化工程、管网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艺设备安装、尾水工程等。
其中安装范围包括厂区所有管道、管件及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包含所有工艺、低压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电气范围从变压器出线端开始的电缆电线、桥架线管、照明、防雷接地等内容的采购、安装、调试;72小时联动试车。
本次招标不含设备采购(设备是指招标文件第七章“主要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安装工程的加氯加药室内工艺部分、自控、仪表均为交钥匙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电气中的高压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开工后8个月内构筑物主体完工,开工后11个月内具备全厂72小时联动试车条件),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污水处理厂土建或总承包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
工程规模:规模不低于1.5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处理厂或扩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规模不计入工程规模】)。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4-21 08: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4-23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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