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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6 数据编号: 550038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范县水利局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于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范县水利局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于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范县水利局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于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信息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范采招标-2024-8
三、项目预算金额:990万元,最高限价:990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范县于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信息化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
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4、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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