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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6 数据编号: 550054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阜阳市颍州区水系连通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四期)施工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Y2024SL0028)
阜阳市颍州区水系连通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四期)施工标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州区水系连通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四期)施工标已由阜阳市颍州区水利局以《关于颍州区水系连通综合治理规项目(四期)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的批复》(阜州水〔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阜阳市颍州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阜阳市颍州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州区
2.2 建设规模:阜阳市颍州区水系连通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四期)施工标,河道整治8条,总长约11.92km;新建或扩建泵站2座;新建闸坝12座;拆建桥涵3座;沿河排口整治涉及4条河道,总长约5.41km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2.3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4300万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3.2.1
3.2.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                    (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3.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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