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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9 数据编号: 551805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4年地下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地下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9-10-04F-2024-D-E07463 
2、项目名称:2024年地下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0000万元
5、最高限价:14.0000万元
6、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主要包括 79 个地下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和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更新维护。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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