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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8 数据编号: 557213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增发国债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增发国债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增发国债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以岚农函〔2024〕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上级补助,区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增发国债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三个子项目,分别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增发国债苏平镇江楼等12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增发国债君山镇南松等9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增发国债金井镇仙霞等9个村。项目区通过水利、农业、田间道路等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规模面积10140.02亩,其中:耕地面积9171.83亩、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50亩、提升抗洪涝灾毁农田面积1292 亩,计划投资3256.08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增发国债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2523649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786319元(含暂列金1201738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584581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22时00分至2024年4月30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https://ptzwfwzx.org.cn:999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https://ptzwfwzx.org.cn:9999/)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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