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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9 数据编号: 558173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海南(机器管招投标)屯昌县乐处溪流域(3公里)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屯昌县乐处溪流域(3公里)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昌县乐处溪流域(3公里)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以屯审服项目〔2023〕2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屯昌县乐处溪流域(3公里)山洪沟治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屯昌县乐处溪流域(3公里)山洪沟治理项目:
2.1 建设地点: 屯昌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治理项目清淤疏浚河长3.56km;新建护岸2.78km,排水涵5座,漫水涵2座,下河步级10座。其中乐处溪清淤疏浚0.63km,左岸护岸长0.63km,右岸护岸长0.74km,排水涵2座,下河步级5座。龙湾溪清淤疏浚2.93km,左岸护岸长0.32km,右岸护岸长1.09km,排水涵3座,下河步级5座,漫水涵2座。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15832395.83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屯昌县乐处溪流域(3公里)山洪沟治理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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