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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30 数据编号: 5590976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井陉新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井陉新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井陉新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可研[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DN1000污水收集主管网3180米和DN1500防洪减灾雨水主管网2050米。在天宝街、顺兴街、朝阳街、秋霞街、朝晖街、春露街六条城市道路沿路铺设 DN1000 雨水管网2570米、DN500污水管网2370 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设计服务期限: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监督单位:井陉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11-8202252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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