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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30 数据编号: 55922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泉州市永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南环路排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南环路排水管网工程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23]11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城区;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18299518元,DN600-BH2500x2000雨水管涵,总长度为5983m。雨水管材:钢筋混凝土管:箱涵材质: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涵;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拆除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约18299518元,最大排水管径DN1800;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约18299518元,最大排水管径DN1800;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299518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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