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5-1 数据编号: 5601840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三明市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监理答疑纪要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监理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4230401100180002 )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一: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及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文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及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文“统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减免,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鼓励招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
二、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阅招标答疑,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