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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2 数据编号: 56022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南城县排涝闸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城县排涝闸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已由 城发改农经字(2023)4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廖坊水库防护工程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增发国债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新桥电排站提升方案为原址拆除重建方案,采用3台500QZB-100型水泵,总装机容量3x55kW,电、自排结合,维持原功能不变。
(2)河西下电排站提升方案为原址拆除重建方案,采用5台900ZLB-100型水泵,总装机容量5x160kW,电、自排结合,维持原功能不变。
(3)在河西堤桩号3+300处新建登高路自排闸。
(4)红光河电排站提升方案为在已有红光河电排站下游侧新建一座红光河2号电排站的扩大装机方案,采用3台900ZLB-70A型水泵,装机容量3x250kW;对原水泵机组进行更换,机电设备进行配套更新;对原站的进口排涝渠主渠及支渠进行清淤及护坡处理;
(5)万年电排站提升方案为原址拆除重建扩大装机方案,采用3台700ZLB-85型水泵,装机容量3x160kW,电、自排结合。
2.2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0877.79万元,本次招标限额8971.24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暂定金额约463.90万元;设备购置及建安工程费暂定金额约8507.34万元。
2.3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相关内容。
2.4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规范。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其他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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